2009年11月12日 星期四

高市/無菸「雄」健康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宣導

記者郭力睿/高市報導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全面實施只剩3天,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將於98年1月11日施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局長何啟功與港都女性拒菸聯盟梁淑英總幹事,帶頭至市府大樓及苓雅區行政大樓宣導呼籲未來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菸。

禁菸地點包含辦公室、樓梯間、茶水間、走廊,只要是員工上班時間會用到的地方,室內都屬於全面禁菸的範圍。因此,吸菸的癮君子要特別注意,珍視自己與他人健康,在室內工作場所與公共場所皆能配合規定。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局長何啟功指出,1月11日起,KTV、網咖、旅館、商場、餐飲店、醫院、旅客等候室、車站月台、室內三人以上公司及多數公共場所等全面禁菸。吸菸者進入禁菸場所前,一定要熄菸,違規吸菸最高罰1萬元;禁菸場所業者,最重要的是落實店家入口處張貼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如熄菸筒、菸灰缸等,違者最高可罰5萬元整,衛生局配合新法上路,政府機關更應為市民表率,因此首先第一波會針對公家機關違規者開罰,請市府各局處加強宣導避免觸法。

港都女性拒菸聯盟梁淑英總幹事指出,吸菸有害健康,很高興菸害防制法新規定終於要上路了,這會讓非吸菸者更有權利向二手菸說不;因此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最好就是不吸菸並勇敢拒絕二手菸。

衛生局表示民眾若對於新規定有任何不清楚或需要禁菸標示者,可向衛生局或本市各區衛生所詢問及索取禁菸標示,將可獲得更多相關訊息。在禁菸場所有人吸菸,不論是顧客或是場所負責人,可以用委婉的方式主動勸說,遇到不聽勸者,請記下地址、情況、甚至是違規證明如照片、影片等,最好能提供違規者姓名等資料,以市話撥打0800-531-531免付費專線檢舉或撥07-7138928通知衛生局前往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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